【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用工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等。凡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均应按照本制度要求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二、职责分工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 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上报。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配备标准
根据岗位风险等级和作业环境特点,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
- 一般性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安全帽等;
- 特殊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护目镜、绝缘鞋等;
- 高危作业专用防护用品:如高空作业安全带、焊接面罩、防爆装备等。
各岗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四、采购与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质量可靠的产品。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到货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及合格证核验,确保产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五、发放与使用管理
1. 劳动防护用品按岗位和工种发放,实行“一人一品”原则;
2.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熟悉各类用品的使用方法和维护要求;
3.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擅自转借或丢失,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六、检查与监督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对本部门员工的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 对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七、报废与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使用期限、磨损情况及性能变化及时更换。对于超过有效期、破损严重或无法修复的防护用品,应统一回收并作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防护用品的使用行为,降低作业风险,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