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法律评论》注释体例说明】在法学研究与学术写作中,规范的引用格式不仅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也是提升论文严谨性与可读性的关键。《环球法律评论》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法学期刊,对其投稿文章中的注释体例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要求。本文旨在系统梳理该期刊的注释体例规范,帮助作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循其格式标准。
首先,《环球法律评论》采用的是“注释—参考文献”相结合的引用方式。在正文中,凡涉及引文、数据来源、观点出处等,均需以脚注或尾注的形式标注。这种做法既便于读者追溯原始资料,也增强了文章的学术可信度。
其次,注释的格式要求较为统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文文献:对于中文著作、期刊文章、报纸、法律法规等,应按照以下顺序排列:作者、书名(或文章标题)、出版地、出版社(或期刊名称)、出版年份、页码。例如:
> 王利明:《民法总则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第45页。
2. 外文文献:外文文献的引用需保留原文标题,并注明译者及译本信息。如:
> 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translated by David Collett,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123.
3. 网络资源:对于互联网上的资料,应注明作者、文章标题、网址、访问日期。例如:
> 张明楷:《论刑法解释方法》,https://www.example.com/article/12345,最后访问日期:2025年4月5日。
4. 司法判例:涉及法院判决或裁定时,应注明案号、法院名称、判决日期。如:
>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123号民事判决书,2020年6月1日。
此外,《环球法律评论》还特别强调注释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所有引用必须确保来源真实可靠,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未经核实的信息。同时,作者应尽量使用第一手资料,减少对二手文献的依赖,以体现研究的深度与原创性。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作者在撰写过程中及时添加注释,并在初稿完成后统一整理和校对。可以借助文献管理软件如EndNote、Zotero等,提高引用效率与格式一致性。
总之,《环球法律评论》的注释体例不仅是一套形式规范,更是学术研究态度的体现。遵循这些规则,不仅有助于提升论文质量,也有助于推动法学研究的规范化与国际化进程。希望广大作者能够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共同维护学术共同体的严谨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