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不能收款的通知范文】各位业务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与透明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现就有关业务员不得直接收取客户款项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所有业务人员在与客户进行业务往来时,严禁以个人名义或通过个人账户接收客户的任何款项。所有业务款项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进行结算。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客户先行支付部分款项,须事先向部门主管报备,并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开具收款凭证,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可监控。
三、各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客户付款信息及相关业务资料,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四、公司将定期对各业务人员的收款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违反本规定、擅自收取客户款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全体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共同维护公司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特此通知。
公司财务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