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鱼池小学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为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工作的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进一步提升学生膳食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17鱼池小学所有涉及学生营养餐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2. 学生营养餐资金是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采购符合营养标准的食品,保障学生每日摄入均衡营养。
3. 所有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合规的原则,接受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资金来源与预算管理
1. 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以及学校自筹等渠道。
2. 每学期初由后勤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制定详细的营养餐资金预算计划,并报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3. 预算应涵盖食材采购、运输、加工、储存及管理等相关费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序。
三、资金使用原则
1.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非营养餐相关支出。
2. 所有采购行为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优先选择具备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3. 建立完善的采购台账,详细记录每笔支出的用途、金额、时间及经手人信息,做到账目清晰、可追溯。
四、监督管理机制
1. 学校设立营养餐资金监管小组,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2. 每月公布一次营养餐资金使用明细,接受师生及家长的查询与监督。
3. 对于发现的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档案管理
1. 所有与营养餐相关的合同、发票、验收单、付款凭证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
2.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以备审计和检查。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2. 如遇政策调整或实际执行中出现新问题,将及时修订完善本制度,确保其科学性与适用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17鱼池小学将进一步提升学生营养餐管理水平,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真正用于学生的健康与发展,为构建平安校园、幸福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