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模板】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公务卡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单位财务监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务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在编人员,以及经批准执行公务任务的临时工作人员。
2. 公务卡是用于支付公务支出的一种银行卡,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差旅、会议、培训等与公务相关的消费行为。
3. 公务卡的使用应坚持“先审批、后消费,先报账、后结算”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二、公务卡的申领与管理
1. 公务卡由单位统一向指定银行申请办理,持卡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 持卡人需填写《公务卡申领登记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3. 公务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或用于个人消费。
4.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1. 公务卡可用于支付以下事项:
- 差旅费(含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
- 会议费、培训费;
- 办公用品采购;
- 公务接待费用;
- 其他经批准的公务支出。
2. 公务卡不得用于购买商品、缴纳个人税费、偿还信用卡欠款等非公务性支出。
四、报销与结算流程
1. 持卡人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消费后,应及时保存发票及相关凭证。
2. 消费完成后,持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消费记录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核销。
3. 财务部门对报销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4.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消费项目,不予报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监督与责任
1. 单位纪检、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于违规使用公务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 持卡人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维护单位形象和财政资金安全。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或单位实际需要,本制度可适时修订。
通过建立健全的公务卡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增强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和可控性,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