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处罚通告的范文】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现对近期存在严重旷工行为的员工进行通报处理,并以此作为警示。
经调查核实,员工张某某(部门:行政部,工号:0012)自2025年4月1日起,连续三天未到岗上班,且未提前请假或说明原因,严重影响了部门的正常工作安排。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构成旷工行为。
根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员工无故缺勤超过两天(含)即视为旷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鉴于该员工在本次事件中态度消极,未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也未提供任何合理解释,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理:
1. 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2. 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人民币500元;
3. 限期三日内提交书面检讨,并接受部门主管约谈。
公司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每一位员工,同时也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今后,公司将加大考勤管理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珍惜工作岗位,共同努力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