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制度及职责】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管理,提高办园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育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制度及职责》。该制度旨在明确园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工作职责,推动幼儿园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与规范化。
一、园务委员会的组成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内部的重要议事机构,由园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保育员代表及有关教育专家共同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教育经验以及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园长担任,负责主持日常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二、园务委员会的职责
1. 参与园所发展规划制定
园务委员会应积极参与幼儿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审议,为园所的发展方向提供合理建议。
2. 监督园所日常管理工作
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
3. 促进家园共育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设立意见箱、开展家长开放日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4. 审议重要事项
对涉及幼儿园重大决策的事项,如课程设置、师资培训、财务预算等,进行讨论和审议,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5. 协调各方关系
在园内不同部门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园方与社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
三、园务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园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内容需提前通知,并做好记录和归档。会议决定应形成书面决议,作为幼儿园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园务委员会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增强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的信任与支持,为幼儿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