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带薪年休假的政策规定,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意义
带薪年休假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体现以人为本、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各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增强依法依规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适用范围和实施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xxx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依法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岗人员及通过合同聘用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年休假计划,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严格落实年休假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休假计划,合理统筹工作任务与职工休息时间,避免因集中休假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年休假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四、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
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带薪年休假政策,增强职工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营造良好的制度执行氛围。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制度平稳有序推进。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规定时间内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此通知。
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