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公务车辆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车、应急车辆及临时调配车辆。所有涉及车辆使用、调度、维护及费用报销的相关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车辆使用原则
1. 合理调配: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使用,确保资源合理分配,避免浪费。
2. 专车专用:公务车辆仅限于执行公务时使用,严禁用于个人事务或非工作目的。
3. 安全第一:驾驶员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定期参加安全培训,确保行车安全。
4. 节约高效:提倡绿色出行,鼓励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
三、车辆调度与审批流程
1. 车辆使用需提前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说明事由、时间、地点及乘车人信息,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2. 无特殊原因不得临时调用车辆,确需紧急使用时,应事后补办手续并说明情况。
3. 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日常调度与记录,确保车辆使用有据可查。
四、车辆管理职责
1. 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保险购买及费用核算。
2.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洁维护及安全驾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使用部门:对所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
1. 车辆应按照厂家建议定期进行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2. 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严禁带病行驶。
3. 每次出车前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刹车、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位。
六、费用管理
1. 公务车辆的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支出应按规定标准报销,严禁虚报、冒领。
2. 所有费用支出需附有效票据,并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入账。
七、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对于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