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工作纪律,提升整体工作效率与团队凝聚力,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现就员工迟到行为的处理办法作出如下通知,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在岗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主管、普通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的行为,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将按照本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迟到定义
迟到是指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仍未到达工作岗位,且未事先请假或未获得批准的情况。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迟到,需及时向直属上级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说明,经审批后可酌情处理。
三、处罚措施
1. 首次迟到: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个人考勤档案中。
2. 第二次迟到: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
3. 第三次及以上迟到: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降薪、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4. 对于频繁迟到、影响团队正常运作的员工,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四、考勤管理要求
1.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与记录。
3. 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抽查各岗位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核实与处理。
五、其他说明
1. 因突发情况(如交通事故、天气原因等)导致的迟到,应及时上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核实后可不计入处罚。
2. 公司鼓励员工提前到岗,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请全体员工高度重视本次通知内容,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企业形象。
特此通知。
XX公司行政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