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性,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工会会费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重要经济基础,必须坚持“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
2. 工会经费的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厉行节约、服务职工”的基本方针。
3.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工会组织及其下属各基层分会的会费收支管理。
二、会费的征收与缴纳
1. 工会会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2. 会费收缴工作由工会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向会员公示收缴情况,接受监督。
3. 对于新入职员工,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会费缴纳手续;对于离职或调岗人员,应及时办理会费停缴或转移手续。
三、会费的使用范围
1. 工会会费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文体活动、教育培训、困难补助、维权服务等方面。
2. 具体开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职工节日慰问、生日礼物等;
- 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竞赛、培训等;
- 困难职工帮扶和医疗救助;
- 工会日常办公及宣传费用;
- 上级工会要求的专项支出。
四、财务管理与监督
1. 工会应设立独立账户,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 工会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和审计。
3. 工会经费的使用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支出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4. 每年应向全体工会会员公布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五、附则
1. 本办法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科学、规范的会费管理机制,能够有效提升工会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