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在建筑行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领域。
二、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所有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
2. 公平公正原则:在工程造价编制、审核、结算过程中,应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3. 科学合理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和方法,避免资源浪费。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造价数据,保持造价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三、造价编制与审核
1. 工程预算编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人员完成,并提供详细的计算依据和说明材料。
2. 审核部门需对提交的造价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对于重大项目,可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以增强审核结果的权威性。
四、合同管理
1.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程造价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支付进度、变更处理等内容。
2. 任何一方若需修改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
五、监督检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工作,共同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备案。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