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文学中,《陈太丘与友期》是一篇短小精悍却寓意深远的文章,出自《世说新语》。这篇文章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展现了古人对于诚信和礼仪的理解。
原文如下: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
翻译成现代汉语则是:
陈太丘与一位朋友约定一同出行,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到了正午,那位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就先行离开了,等他离开之后,那位朋友才赶到。当时陈太丘的儿子元方只有七岁,在门外玩耍。这位迟到的朋友见到元方便问道:“你父亲在家吗?”元方回答说:“我父亲等您很久不见您来,已经先走了。”朋友听后勃然大怒道:“简直不是人啊!和别人约好一起走,却丢下别人自己走了。”元方则反驳道:“您与我父亲约定在正午见面,到了正午还不来,这就是没有信用;当着孩子的面责骂他的父亲,这就是没有礼貌。”
这个故事以儿童元方的视角叙述了事件的发展,不仅体现了元方的机智与勇敢,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个人品德修养的高度关注。文中强调了“信”与“礼”的重要性,即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遵守承诺并尊重他人。这种价值观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讲求诚信与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