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6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等要求;
3.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 初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 中级职称: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 高级职称: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三、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 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 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 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主管部门。
3. 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符合要求的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4. 市人社局组织评审。由市人社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X月X日止。
2. 报送地点: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XXX;邮箱:XXX@XX.com。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申报。
特此通知。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X月X日